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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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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创期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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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天津市科委工作安排,2009年度科技部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已经开始申报。
为支持初创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今年科技部加大了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资助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可以向国家科技部推荐申请立项。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并于2009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科技局窗口。
附:申报2009年科技部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要求
联系人: 麦晴峰 联系电话:83710356
高新区科技局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附:申报2009年科技部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要求
一、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本市的方针、政策
2.《指南》中未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3.知识产权清晰,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该申请项目
6.对社会和自然无不良影响
7.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对企业的基本要求:
8.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9.中方控股(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10.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的以下条件
11.30万元≤注册资金≤300万元
12.注册成立时间≤36个月(2006年5月31日后注册)
13.职工人数≤300人;
14.资产总额≤3000万元;
15.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
1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1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具体相关内容见:www.innofund.gov.cn 网站左侧2009年度项目申报文件—《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关于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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