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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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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申报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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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
(二)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
(三)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四) 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五) 产品正处于中试阶段(对产品已规模上市或尚未形成产品的不予申报)。
(六)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本人占50%以上的股份。
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
1. 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护照)
2. 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
3. 创业企业证明(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4. 以及公司章程
5. 商业计划书
6. 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
注:《天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请从本页附件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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