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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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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滨海高新区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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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关于开展2009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09]1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稳步推进职称改革,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范围
高新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在华苑产业区注册企业及委托滨海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组织实施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在滨海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由滨海高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实施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公示、呈报等工作。
三、 推荐方式
根据市职称办要求,天津滨海高新区职称推荐委员会将负责申报职称人员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公示一周。
四、 时间安排
8月3日——8月14日
报评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评审表
8月17日——8月21日
报评人员将申报材料交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高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
8月24日——8月31日
高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提出推荐意见
9月1日——9月7日
公示推荐结果
9月8日——9月11日
滨海高新区职称办委托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负责向各专业评委会呈报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上述安排只适用于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认定职称可随时到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表格可登陆天津高新区劳动人事服务网http://www.thip-lpb.gov.cn及天津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thip-tesc.gov.cn
查询、下载。
职称申报工作咨询电话:23708521
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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